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政策问答(20191016)

更新时间:2015-09-05 19:25:18点击:575 学术研究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就颁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时间: 2019-10-16 15:02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问题一:请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颁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同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于2002年颁布实施,2011年进行了首次修订。2012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事业进入了新时代,养老服务不断涌现新的需求,养老护理工作呈现出新的发展趋势,特别是2.49亿老年人和4000万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照护需求日渐庞大,而现有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30万,远不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为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支撑,亟需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版)》进行再次修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养老护理体系、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多渠道加快培养养老护理人员等决策部署,进一步发展和规范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数量充足的养老护理员队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围绕增加职业技能要求、降低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方面,对《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1年版)》做了重大修改。新修订的《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的依据。

问题二:本次《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现阶段,我国养老护理员队伍面临着数量短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能力有限、流失率较高等发展困境。为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瓶颈,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过硬的养老护理员队伍,《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主要做了以下修改:

一方面,通过“一升一降一转型”,扩大养老护理员队伍。“一升”指的是《标准》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四个增至五个,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通道。“一降”指的是降低了对五级/初级工工作内容、技能要求、相关知识的要求;同时将“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一转型”指的是根据其他职业与养老护理员的关联性,规定护士、家政服务员在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时,其从业年限可视为养老护理工作的从业年限,为相关职业从业人员转型发展为养老护理员提供路径。

另一方面,通过新增和丰富工作内容,提升养老护理员素质。在养老护理员各职业等级中,新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技能要求,提升养老护理员上门服务能力,适应居家和社区照护的巨大需求;在“基础知识”中新增“消防安全”内容,提高养老护理员火灾防控能力,提升养老服务安全管理水平;为回应和满足社会对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新增失智老年人照护要点与沟通技巧。同时,在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级,新增“能力评估”和“质量管理”工作内容,提高高等级养老护理员的管理能力。

问题三:请问《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颁布实施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将分别采取哪些措施加强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同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以《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颁布实施为契机,通过加强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职业技能竞赛、深化养老服务机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等方式,加快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一是鼓励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护理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指导技工院校加强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

二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促进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和层次。指导各地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中列支。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三是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指导各地人社部门扩大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会同民政部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通道。

四是会同民政部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对获奖选手按规定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

五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促进养老护理员的技能等级和收入水平同步提升。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人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保障,是解决家庭难题、缓解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民政部将通过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构建鼓励养老护理员从业的政策措施、加强养老护理员信息信用管理、建立养老护理员褒扬机制等措施,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

一是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

二是逐步构建鼓励养老护理员从业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和岗位津贴制度,逐步建立依据职业技能等级和工作年限确定服务价格的制度,增强养老护理员的职业吸引力。

三是加强养老护理员信息信用管理。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汇总、共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关于培养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业经历、职业信用等数据,实现养老护理员从业经历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让守信的护理员一路畅通,让失信的护理员寸步难行。

四是建立养老护理员褒扬机制。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质量评价工作中,逐步加大养老护理员与老年人的照护比例、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等指标的权重。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得到尊重。

问题四:刚才提到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请介绍一下该行动的有关情况。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同志:近期,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由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1万名养老院院长、200万名养老护理员、10万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切实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民政部将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推进这项工作,主要工作思路有:

一是加大培训主体建设。开展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建设。指导各地将养老服务列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优先领域,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养老服务类培训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举办养老服务类职业院校。鼓励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二是加大培训资金支持。组织编写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和教材。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作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重要内容,落实相关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在岗养老护理员攻读学位补贴。

三是加大政策保障。计划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养老护理员培训政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各地工作任务,确保完成任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颁布实施《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

时间: 2019-10-16 15:01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要求,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联合颁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标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是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规范养老护理职业行为的基本依据。

养老护理员是从事老年人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人员,是养老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是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保障,是解决家庭难题、缓解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根据养老护理员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围绕增加职业技能要求、放宽入职条件、拓宽职业空间、缩短晋级时间等方面,2019年版《标准》较2011年版《标准》,做了重大修改:

一是增加了对养老护理员的技能要求。为适应养老服务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及其对养老护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2019年版《标准》做了如下修改:顺应居家和社区养老需要,在各职业等级中新增养老护理员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应具备的技能要求;强化消防知识在养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在“基础知识”中新增“消防安全”内容;关注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将“失智照护”分层次纳入各职业等级的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根据地方积极探索“养老顾问”服务等实践,新增“能力评估”和“质量管理”等两项职业技能。

二是放宽了养老护理员入职条件。为吸纳更多人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缓解人才短缺困境,2019年版《标准》做了如下修改:将从业人员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毕业”调整为“无学历要求”;将五级/初级工申报条件由“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调整为“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明确未取得小学毕业证书的考生,理论知识考试可采用口试的方式,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三是拓宽了养老护理员职业发展空间。为打通养老护理员职业晋升通道,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2019年版《标准》做了如下修改:将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技能等级由四个增至五个,新增“一级/高级技师”等级,明确了康复服务、照护评估、质量管理、培训指导等职业技能;对申报条件进行了较大调整,增加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申报条件,规定中职中专毕业生可直接申报四级/中级工。

四是缩短了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时间。为加快提升养老护理人才层次,2019年版《标准》调整了各职业技能等级的“申报条件”,缩短了从业年限要求。申报五级/初级工的从业时间由原来的2年缩短为1年;取得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申报四级/中级的,由5年调整为4年;取得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申报三级/高级工的,由4年缩减为2年;取得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申报二级/技师的,由5年减少为4年。

本次修订对指导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缓解养老护理人才短缺矛盾、规范和发展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等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将以公布实施2019年版《标准》为契机,建立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长效机制。组织专家学者、养老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编写养老护理员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开展养老护理员培养培训示范点建设。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确保到2022年底前培养培训200万名养老护理员。指导养老服务机构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各地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与职业技能等级挂钩制度。建设全国养老护理员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统。通过上述举措,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持续发展能力,满足亿万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